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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北京天恒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瓣客”,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始创于2008年,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之一,致力于打造企业服务生态圈。
截至到2018年,瓣客在北京共成立了六家分公司,现已拓展成为一家汇集商务办公、医疗器械资质代办、中医门诊、医疗美容、口腔科诊所、建委资质、知识产权、高新认证、财税服务、专项审批、企业挂牌上市、内外资工商注册等多种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瓣客拥有专业优秀团队,服务过1W+中小微企业,
今天的瓣客正以全球化视野、开放性思维、创新精神统领全局,坚持“多元化、品牌化”的发展战略,发扬“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精神,立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的经营理念,向着“打造优秀的企业服务生态圈、推动中国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标识释义:
瓣客标识由汉字“瓣客”与握手图标构成。
从色彩上看,标识背景选用纯白色,历来代表纯洁、真诚,透明,体现了瓣客公司的精神--专注与专业;图案是蓝色,由一个圆圈和双手组成,外圈像是初升的太阳,代表希望和光明,双手,表达着,你和我一起手握着手,共同去做同一件事情,才能把事情做的更加圆满,也代表着,一种美好愿望,瓣客中国的事业蒸蒸日上,灿烂辉煌。
服务内容:
瓣客可以为创业者提供内外资,工商注册、注册地址、医疗器械许可证,中医门诊、口腔科门诊,医疗美容,建委资质、医疗器械库房出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旅行社、道路运输、商务办公、高新企业认证、知识产权、财税服务等、专项审批、创业咨询、科技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服务项目。瓣客公司全力搭建从公司注册、财税代理、医疗器械资质、医疗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库房出租、建委资质、知识产权、整个链条,管家式的服务为用户筛选和制定最优的解决方案,用户可以实时跟踪服务的进程,使整个服务流程标准化、透明化,注重用户的体验。
企业文化:
品牌定位
——企业服务生态圈
使命
——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
核心价值观
——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中心
经营理念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
企业愿景
——做良心企业,打造团队内部幸福平台;有奉献精神,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优势与特色:
运营优势:
以专业、高效、自营的企业服务为入口,致力于打造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和企业服务生态系统。帮助企业解决“刚需”痛点,引领企业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并通过不断创新,帮助一些创业者实现创业梦想,推动中国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团队优势:
瓣客公司拥有一批专业团队,平均从业服务经验五年以上。瓣客公司所有领导都是从基层培养,制定各种人性化的政策,、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等等。这是一个总是在折腾、总是在试错的团队,这是瓣客人实现梦想的态度,是适应变化过程中的一种探索,使得团队永远保持一种创业的冲动和激情!
规模优势:
截至目前,瓣客已成立六家分公司,连锁化经营,北京各大区域东、西、南、北、中全方位布局,目标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天津、石家庄等全国战略布局,所在城市均为区域经济中心,计划三年内将企业服务推向全国,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之一。
管理优势:
瓣客公司注重团队精神,倡导众筹凝聚温暖。使瓣客多元化企业管理模式更科学有序,整体管理架构变得更加扁平,有力地促进了瓣客战略管理能力的提升和战略导向型组织的形成。
同时,瓣客始终围绕“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以高效进取的企业文化激发员工价值;配合先进的企业管理体系、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向上超越的工作氛围和价值认同感,令团队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发展历程:
艰苦创业 持续发展
业务拓展为主要以,公司注册、 会计记账、医疗器械许可证、医疗器械库房出租、中医诊所、中医门诊、口腔科诊所、医疗美容、建委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旅行社、道路运输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商标知识产权等专项审批。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3.1 一级资质标准
13.1.1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 万元以上。
13.1.2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1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 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 米或深度超过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3.2 二级资质标准
13.2.1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 万元以上。
13.2.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 人。
1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 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 米或深度超过6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3.3 三级资质标准
13.3.1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 万元以上。
13.3.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13.4 承包工程范围
13.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13.4.2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3.4.3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3 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 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经营范围: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注:
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环保工程规模划分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1]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注: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要求: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二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不分等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1.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1.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经营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经营范围: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建设部2015年1月1日发布建筑企业资质新资质标准,原60项专业承包资质现在只有36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既是其中一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4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项。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
种防雷等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
(每项工程均包含、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
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施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共需填写主表及附件,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材料目录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 印件);
(五)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七)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八)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九)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十)危险性较大项目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