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
室)、
4个以上精神科病区,男女病区分开,心理测定室,精神医学鉴定室,工娱疗室,康复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窒,心电图、
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二〉每床至少配备0 .4名护士:
(三〕每!I自床科室至少有1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 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 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球囊洗胃机
电动吸引器心电~l 机
手术床麻醉机
必备的手术器械显微镜
离心机恒温培养箱
电冰箱X 光机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密闭灭菌柜法热源及热源监测设备
洗衣机常水、热水、蒸t留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
部门确定。